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全面加强与人大的联系,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争取监督,努力赢得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
一是改变意识,不断增强开展与人大联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人大是法院工作的监督机关,该院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强化“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要求监督,事事争取主动,从人大代表最关切、最期盼的事情入手,及时调整联络部署,使联络工作更加富有成效,与人大代表的关系更加融洽和谐。
二是健全机制,实现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该院完善了《重大工作事项报告制度》、《公开案件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制度》等,要求各业务庭定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剖析原因,解决问题。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更新思路,使联络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拓宽渠道,实现多角度多层面联络。一是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采取走访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征求其对法院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的很多意见成为法院改进工作、深化改革的具体措施。二是努力提高答复案件质量。妥善处理人大转办的信访件,及时登记建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相关的承办部门,并责成承办部门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县人大。对经审查案件确无错误的,在答复中阐明认定的依据及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做到说理充分;对代表就具体案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时,凡反映事实问题的用认定的事实回答,凡反映适用法律问题的用明确的法律规定回答,凡反映证据问题的用确凿的证据回答,避免答非所问。三是对排查出的涉诉上访案件进行全面认真的复查。选择典型案件召开听证会,认真听取上访人的理由,分析其上访原因,并邀请县人大信访办、部份人大代表等旁听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