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2011年11月17日,义马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尊照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指示,高度重视农民工欠薪清欠工作。接待诉状后,当即决定放下庭里其他案件,决定缓收诉讼费用,当天立案,当天出现场勘察,当天组织双方算账、调解,当天达成调解协议、送达调解书,及时化解了一场涉及19名农民工,欠资4.5万元的农民工集团诉讼案。为农民工维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09年10月原告牛联伟带领19位农民工,到被告河南豫西建设公司建材厂从事劳务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农民工边干活边预领工资,截止2011年7月27日,被告尚欠农民工4.5万元未支付。经法官们讲法释理,经对账目的认真核对,最终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