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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法院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1-11-17 14:46:47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1月10日全市法院将开展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开展好这项活动,中院成立了以常务副院长张社军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的开展及时进行了部署安排。

    中院张社军院长要求中院业务庭及各基层法院一要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逐案排查梳理,及时摸清底数,建立进度台账。二要坚持优先办理原则,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当日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各主管领导、各对口部门加强督导,确保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三要采取各种便民措施,方便农民工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依法适用减、缓、免诉讼费用。加强巡回办案及案件调解工作,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四要创新办案方法,加大办案力度。探索尝试多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及小额诉讼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五要增强审限意识,力争尽快结案。抓紧时间,加班加点,确保高质量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集中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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