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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四项措施贯彻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活动动员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1-11-17 15:22:21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三门峡中院近日采取四项措施贯彻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活动动员会精神。          

    11月10日上午,全省法院第三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活动视频动员大会一结束,三门峡中院主持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张社军就对贯彻省法院会议精神提出四点意见:一是马上再次召开院党组扩大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集中办理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消除由此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安排专门的业务部门、专门审判人员负责此类案件。各部门主管领导及负责人24小时开机,保证联系畅通。三是按照省高院张立勇院长讲话精神,各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此类案件。四是全院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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