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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多措并举推进巡回办案化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11-22 10:15:57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渑池法院英豪中心法庭始终重视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尤其在审理相邻、婚姻、赡养、继承等民事案件时,办案法官能主动深入乡村、田间和当事人家中巡回办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法官主动走出法院,到村、到组、到户巡回办案。积极推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就地法制宣传的办案思路,深入一线收案、实地调查、就地审理、入户调解,真正做到 “巡回办案,服务群众”。

    二是依托乡镇司法所,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功能。在乡镇司法所内成立“社会法庭”,定期不定期地对社会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法律关系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证据确凿的案件,坚持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执行”,充分体现司法高效。

    三是以案宣法,提高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积极以“零距离”警示教育方式,组织当地群众旁听案件审理,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庭审判的透明度以及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为加大宣传力度,还积极到乡镇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利用基层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强化调解化纠纷促和谐。不断完善诉讼调解机制,利用巡回办案、现场开庭的机会加强调解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努力以调解方式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五是完善机制,建立公正、高效、便民的巡回办案模式。针对基层法庭现状和巡回办案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村巡回办案点,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确保巡回办案实现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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