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18日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依法维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活动,三门峡中院就贯彻落实省院文件精神积极行动,成立了以主持工作的常务副院长张社军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进行排查,活动在全市法院迅速开展起来。
张社军院长指出有三项指标必须达标,一是排查出的涉企案件的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已排查出的超期未结案件结案率要达到100%;三是案件回访率要达到100%,要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企业间的沟通,帮助企业避免和化解经营风险,取得企业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三门峡发展和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