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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少年庭审结一起被告人数众多的涉黑案件

  发布时间:2011-12-02 10:12:13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2011年11月30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在案件发生地的渑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等二十四名被告分别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等犯罪的上诉案件。上诉人王某、聂某某均表示当庭认罪,聂某某除认为一审判决中部分罪名量刑过重外对其他犯罪事实和所判处的刑罚无异议,王某对其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一审判决无意见,并表示认真改造,及早回归社会。

    王某等二十四名被告因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罪,经渑池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王森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一个月至十一年等有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聂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认真阅卷,了解到二十四名被告人均为涉世不深的年青人,他们中间虽然有不少被告人多次作案,社会危害较大,但都具有犯罪持续时间不长,讲哥们义气等特点,还有一名被告人在犯罪时尚系未成年人,若能妥善处理、矫正他们心态,定会达到即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能起到教育和感化效果,挽救一批失足青年。

    因该案涉及黑社会性质犯罪,社会影响重大,且被告人数多达二十余人,仅侦查卷宗就92册之多,少年庭的法官深感肩上责任重大,丝毫不敢懈怠,他们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查阅卷宗,注重案件每个细节问题,并即时提审上诉人、会见其亲属朋友,宣讲法律,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以王某犯罪后可能有立功情节作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帮教工作,法官们的实际行动感化了被告人,让他们看到生活的希望和曙光,争取早日改造成对社会有益的人。

    经过紧张有序的准备工作,2011年11月30日上午9时该案准时开庭,渑池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庭审中王某等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并表示会认真改造。不少旁听群众纷纷鼓掌,认为该次开庭起到了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和挽救一批失足青年,在当地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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