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12月2日中午,卢氏县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来营带领办案法官专程来到申请人吕小生家中,为行动不便的残疾当事人吕小生送去了4700余元的执行款,并鼓励他要勇于面对困难,坚强的生活下去。
申请人吕小生因帮同村吴某拉麦子从车上摔下致伤,造成中枢神经损害,行动不便。法院判决吴某补偿吕小生经济损失。吴某拒不履行判决,吕小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卢氏法院受理其执行案件后,因被执行人吴某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致使案件一度搁浅。但残疾人吕小生的困难情况一直牵挂着办案人员的心,该院院长张军保多次过问该案,要求执行人员要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快结案。办案人员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吴某近期要回来为儿子操办婚礼,执行人员便火速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经过耐心的给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吴某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考虑到申请人吕小生行动不便,其妻子又在县城打工,同时为了鼓励他生活下去的勇气,卢氏法院执行局局长马来营带领办案执行员亲自将执行款送到吕小生家中。当吕小生接过执行人员送去的4720元执行款时,十分激动,连声说:“你们真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