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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突出抓好“七个积极”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稳定社会大局

  发布时间:2011-12-08 08:09:36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今年来,义马市人民法院在三项重点工作中,不断增强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抓好“七个积极”,有效发挥人民法院在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倾心尽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稳定社会大局,积极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一个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刑事打击和保护功能,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监外执行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圆桌审判”等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审理模式,推进少年犯跟踪帮教工作。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共建和法治、综治共建联系点工作,深入走访结对社区,依法参与共建单位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罪犯的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做好判处缓刑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犯罪复发率。

    二是积极推动“大调解”机制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立体化大调解格局。积极争取市委,人大、政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建设,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多元分流、疏导。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和社会法庭工作的指导,完善诉讼程序与仲裁、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会法庭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社会法官“三位一体”调解网络作用,群策群力化解矛盾纠纷。以“化解社会矛盾,向建党90周年献礼”百日办案竞赛等化解矛盾纠纷各种办案竞赛活动为依托,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将调解从民事案件向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延伸,全面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做好判后释疑工作,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调解,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该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1.88%。

    三是积极维护企业和弱势群体权益,体现司法公正和人文关怀。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积极开展“法官进千家企业”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营销合同等法律难题,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为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化解经营风险,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充分关注特困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困难当事人活动,先后对26起案件缓、减、免交诉讼费1.5万余元,有效保证了有理无钱的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四是积极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大局。立足强化社会调解职能,着实服务群众、服务大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社会法庭工作,大胆整合来自民间的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成员、社会志愿者但等在村中德高望重、善断是非、巧理家务事的热心人担任社会法庭的法官,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调动“业余法官”、“编外法官”的积极性,形成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调处矛盾纠纷,减少民间纠纷涉诉率,促进和谐稳定的局面。

    五是积极参与行政管理协调,多措并举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强化“诉前沟通、诉中协调、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机制,紧紧依靠党委,努力形成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司法手段与行政手段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一是用心沟通,积极构建执法合作平台。二是耐心协调,努力提升案件协调撤诉率。三是细心审判,强化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悉心释法,认真开展辨法析理工作。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正确适用法律的水平和能力。

    六是积极完善涉诉信访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信访案件的上升。实行院领导天天挂牌接访制度。值班院领导每天到立案庭接待室接待群众的来访,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指导群众的诉讼,督促案件的审理。该院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综合施策,努力实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的目标。制定和完善了《信访案件流程管理操作规程》,实现了对信访案件的接访登记、信息采集、批办、办理、答复、反馈、催办、督办等各环节的“节点控制”。对于办案人员直接责任造成的问题,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于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罢访”的责任,强化了化解力度。

   七是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新措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多措并举推行“法官村长”制度。不断创新法官村长工作思路,深化便民利民措施,注重做到“三个认真”,热心服务农民群众,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服务基层上,着力解决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涉农案件,及时为农民群众提供了法律服务,有力地促进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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