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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年5月10日)

——2012年5月10日在三门峡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2-05-18 10:17:4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及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落实杨树平书记“三小三大一保证”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200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7296件,审执结76877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111件,审执结9020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了省级文明单位“三连冠”,民二庭审判员李小敏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湖滨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

    一、转变理念,坚定方向,政治建院取得新进展

    小法槌下要有大政治。全市法院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法院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全市法院始终保持高度的党性观念和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事项,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更加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三是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激发广大干警好学上进、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健全基层组织,把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全市各基层法院、审判法庭全覆盖。

    (二)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端正司法理念。全市法院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一是从抓班子建设入手,强化领导干部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确保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素质高、风气正、带动力强。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三小三大一保证”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国情意识、党性观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职业修养,树立法官队伍良好职业形象。三是坚持不懈地进行群众路线教育,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法官进农家”、“文明帮扶”等活动,增加法官阅历,增强群众感情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工作。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的意识,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作为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保障。一是更加注重邀请代表、委员视察、监督法院工作。先后邀请651名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观摩庭审、参与调解、评查案件。二是更加注重代表和委员的建议、提案及关注案件的办理。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8件,目前已全部办结,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45件,采取领导包案、限期结案、跟踪督办、逐级沟通等方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办结率达100%。三是更加注重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全市两级法院均高标准建成代表、委员“联络之家”,创建信息沟通平台;实行结对联络,建立走访代表、当面通报工作制度,共走访各级代表、委员2012人次。

    二、主动融入,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取得新成就

    小法槌下要有大服务。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三大战略定位”和“十六字目标”,积极作为,主动融入,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全市发展稳定大局。

    (一)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218件,判处犯罪分子19548人。一是正确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审理此类案件1146件,判处犯罪分子1578人,推动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理此类案件1304件,维护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理此类案件622件,判处犯罪分子1027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同时,对1529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及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二是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坚持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的标准,力求将每个刑事案件,尤其是重大刑事案件办成铁案,强化证据意识,对证据不充分,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的,依法宣告无罪。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制作“爱心提醒卡”,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及法制教育;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积极参与做好非监禁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跟踪帮教工作,帮助犯罪分子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二)积极开展商事审判,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19411件。一是妥善处理各类商事纠纷。依法审理买卖、借款、保险、房地产开发等经济纠纷案件17259件,维护市场秩序;审理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22件,优化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审理企业破产、重组改制等案件140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延伸司法职能,主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支持。积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主动上门服务,开展法律咨询,巡回解决纠纷;开辟诉讼“绿色通道”,高效、妥善处理项目建设及推进“四大一高”战略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切实发挥审判工作对经济发展的保障功能;设立金融审判庭和金融执行庭,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高效化水平,促进全市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促进官民和谐。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行政案件1353件。一是进一步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重大疑难案件,推行行政诉讼异地管辖,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二是进一步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成立了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有效实现机制联动,促使疑难行政案件及时快速解决;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化解官民矛盾,行政审判和解撤诉率达49%。三是进一步延伸行政司法服务。制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行政机关培训执法人员,推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坚持有错必纠、依法赔偿原则,审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决定赔偿金额24万余元,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被侵害人得到国家赔偿。

    (四)加强执行工作,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五年来,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18352件,执结标的额16.7亿元。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健全执行联动、执行威慑、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新格局。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加强立审执各环节协调配合,努力预防和减少执行积案。针对恶意逃债行为,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全市两级法院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悬赏执行、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牺牲节假日、礼拜天,以舆论上的高压态势,行动上的快速高效,强力促进各类案件的执行。中院执行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省先进。其中2011年开展的“暴风骤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得到省法院党组及张立勇院长充分肯定,省法院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对我市的做法和经验予以推广。

    (五)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院长天天接访制度,每天都有一名院领导在信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推行电话信访,将主管领导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制作成名片,放置在立案信访窗口,来访群众可随时随地和主管领导联系表达诉求;推行群众点访,在立案信访大厅公布院领导和业务庭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责范围及照片等信息,来访群众可按照自己的意愿,逐级点名领导接访;推行律师参访,定期邀请知名律师到信访大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来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推行双向承诺,挂牌领导接访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解决或答复处理结果,来访群众承诺在这一期限内不再上访。这些措施实施以来,三门峡市法院系统没有发生进京非正常访和赴省进京集体访案件,两级法院赴省、进京上访总量下降90%,该做法被写入2012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三、心系群众,和谐司法,保障民生取得新突破

    小法槌下要有大民生。全市法院坚持群众满意第一标准,大力推行各种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措施,服务保障民生。

    (一)高度重视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及教育、医疗等关乎民生的案件15564件,妥善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审理农产品买卖、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12409件,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关爱弱势群体,开展“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共使326名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为449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400余万元;强化涉军维权,设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加强对军人军属的司法救助,有效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201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河南省军区、省政法委评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二)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改造了立案、信访大厅,设置了导诉台、听证室、调解室,配备了电子屏、电视等相关服务设施,方便群众来诉来访。开展审判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建立巡回审判法庭14个,巡回审判点28个,巡回审理各类案件13675件,在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也较好发挥了庭审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建设,努力促进案结事了,民事案件调撤率达53.78%。高度重视司法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共对411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568万余元。

    (三)推行社会法庭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创新服务方式维护基层稳定。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化解基层矛盾,大力推行社会法庭建设,在实现一乡(镇)一社会法庭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推进专业化、特色化社会法庭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社会法庭67个,其中示范社会法庭25个,特色社会法庭6个,选任社会法官1041人,调处矛盾纠纷2057件。社会法庭以其“便民、快捷、经济、有效”的独特优势,越来越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认可,全市各地党委、政府均将社会法庭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实施“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各基层法院法官走进村庄、社区,排查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真正融入人民群众,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基层稳定。

    四、善抓严管,阳光司法,公正廉洁执法取得新成效

    公正廉洁执法是保证。全市法院以打造公正、廉洁、高效司法为目标,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强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设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审判管理人员。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三级数据专网传输系统,全市法院的案件全部实行网上流转管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采取审限预警、审限通报,有效预防超审限案件的发生。认真开展“万起案件大评查”、超审限案件专项检查及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等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原因,纠错问责,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司法行为。

    (二)加强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一是大力推动审判结果公开。全面推行裁判文书上网,裁判文书上网率达99.86%,有效预防了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二是大力推动审判过程公开。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2010年至今共直播520起案件审理,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旁听”案件审理,法官一言一行置于公众视野之下。三是大力推动司法政务公开。开设“网评法院”专栏和豫法阳光腾讯微博,回复、办结网民诉求158件。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40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军人、农民工等走进法院,观摩庭审,座谈交流,拉近了人民群众与法院的距离。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长远发展基础。坚持“着眼基层、依靠基层、着力基层、服务基层”工作方针,不断强化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服务和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基层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培训干警1000余人次。强化审判监督职能,审理再审案件333件,对存在问题的91件案件依法进行纠正。为缓解基层法官不足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8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基层法院工作。加快“两庭”建设步伐,建成标准化人民法庭11个,智能化审判法庭10个。

    (四)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扎实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私情、除贪腐”专项活动,建立了不定期暗访、司法巡查、案件评查等十项制度,强化干警思想作风建设。坚持廉政预防常抓不懈,做到逢会必讲廉洁。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都举行责任书签订仪式,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和主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全体干警环环相扣的责任制网络。坚持查处腐败不手软,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追究刑事责任1人。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监督、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法官司法理念、业务能力、思想作风与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工作作风不实,职业操守不强,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二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不少法官年均结案在百件以上,常年超负荷工作,法官职业压力较大,法警力量严重不足,机关安全保障任务压力很大;三是法院基础设施、装备、信息化改造任务繁重,公用经费不足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一些基层法院基建欠款沉重;四是对网络舆情重视不够,及时应对和正确引导的能力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法院形象。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2年工作意见

    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胜利召开,“四大一高”战略正在强力推进。全市法院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求转、求进、求实”工作总基调,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更加自觉、主动承担保障我市“三大战略”定位顺利实现的历史使命,为建设创新开放、富裕文明、平安和谐、生态宜居三门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持续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研,加强与相关经济部门及各类市场主体的沟通,及时采取措施,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依法妥善审理各类金融、信贷、投资、消费等领域的案件,严厉打击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哄抬物价、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依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市场稳定,促进扩大内需。开展“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实行小型微型企业案件速裁机制,保障中小企业发展。审理好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各类违约纠纷,妥善运用调解等手段,保障困难企业正常运转。审理好企业破产、重组改制、强制清算、股权纠纷等案件,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发展壮大。

    二、进一步深化为民司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完善预约办案、假日法庭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完善案件繁简分流、速裁法庭等,提高诉讼效率,减轻群众诉累。妥善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案件,维护群众基本权益。审慎处理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严格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特困当事人得到救助。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依法、宽严有据、宽严有度,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抗。坚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加大调解、和解、协调力度,做好判后答疑、辨法析理等工作,进一步推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矛盾排查和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执行、涉诉信访等工作难题,积极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和执行、信访积案,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舒缓社会压力。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素质。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筑牢政治根基。充分发挥党建对法院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丰富党建活动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院文化。进一步在廉政风险防控上下功夫,以流程监督、案件评查、质效监控、过错问责四项制度为抓手,加强对办案法官的监督,提高审判质量。建立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强化法官责任意识。开展“下基层、转作风、提能力”活动,组织法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巡回办案,开展法律援助,增进群众感情。以“零容忍”为原则、以“零违纪”为目标,从严查处权钱交易、以案谋私、违法乱执、拉掮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

    五、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有效提升法院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每半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每季度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采取聘请特约监督员、邀请旁听案件、评查案件等形式,为代表、委员行使监督权创造条件。全部开通代表、委员24小时专线电话,实现代表、委员与法官无障碍沟通。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案件,案情重要的,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并将办理意见及时当面与代表、委员沟通,力争代表、委员满意。完善接受社会监督机制,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起点,新的征程,2012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务实司法,公信司法,惠民司法,为全面推进“四大一高”战略顺利实施,实现富民强市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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