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渑池县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入手,着重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提高法律适用能力。该院把对法官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狠抓法官的培训与学习,要求法官不仅要有忠于党和人民利益的坚定思想信念,还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要具有广博的法律知识,要熟悉法律原则、法律条文和立法精神,要始终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工作主题,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己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水平,强化自身素质,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能够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判断,准确地适用法律,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真正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是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为了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该院经常组织业务人员对庭审进行观摩与交流,对一些典型的案件,在观摩后展开热烈的讨论,使每一个业务人员真正把握好庭审的基本流程,学会善于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诉讼,通过交流,发现问题,找出应对的办法,尤其是对于庭审中突发的事项,要具备在冷静分析、妥善平衡各方利益后,即时做出妥当决定的能力。
三是提高开拓创新能力。要求全体法官,要切实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在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认真总结各类纠纷的新特点和新问题,并就如何应对当前司法现实展开有益的大讨论,在继承前辈优秀司法传统和成果的基础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加强巡回审判,不断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大力弘扬传统的优秀司法模式,切实贴近人民群众,做到司法为民,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
四是提高廉洁自律能力。法官只有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行,才能代表国家行使好司法权力,才能保证裁决的结果最大限度的符合法律的本意,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该院一直注重从思想教育、制度防范、案件督查、内外监督等方面切实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尽力避免社会公众对法院的公信力产生怀疑。通过多种形式的廉洁自律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的拒腐防变能力,要求法官做到淡泊名利、甘于寂寞,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切实维护好公平公正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