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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县法院采取有效新举措提升法院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2-06-01 09:52:45


    5月初,陕县法院借力“廉政监督员、人大、政协、人民陪审员和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阳光司法之时,又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制定了《陕县人民法院审务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规定》中审务督查工作有三个重点,一是要求提升庭审规范化。把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的“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审务督查工作结合起来,要求审判人员必须遵守开庭时间,开庭着装统一、庭审程序规范等。二是要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工作作风和“冷硬横推”的工作态度,做到文明司法、公正司法;三是要求法院干警必须遵守工作会议纪律、上下班考勤制度和各项办案纪律,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等,做到执法守法、廉洁执法。

    审务督查采取内外部相结合、上下级相联动、明察与暗访同时进行的方式进行,着力解决法院干警执法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和案件存在瑕疵等问题,以提升法院法官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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