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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开展“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2-06-05 09:08:26



    近日,三门峡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动员会,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综合科科长、执行一庭庭长、执行二庭庭长和中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中院贾九翔副院长作重要讲话。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2012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点》精神,巩固反规避执行成果,配合全省法院“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和“执行信访质效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强力执结一批“疑难案”、“骨头案”,切实解决执行信访存在的问题,三门峡中院党组决定开展全市法院“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并于6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法院《关于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关于开展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活动实施方案》和《涉执信访督办工作三项制度》。

    会议宣读了《全市法院“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任组长,副院长、执行局长贾九翔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贾九翔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市法院“攻坚克难”集中执行活动的开展。活动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时间安排从2012年6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活动结束实现的目标是:本年度新立案件结案率达85%以上,省级以上信访督办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全市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结案率达60%以上;各基层法院院长是活动第一责任人,主管执行副院长、执行局长是直接责任人,案件均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要求各院研究制定各自活动方案,每院媒体曝光不少于10案,同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境令,要求每院省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5篇,市级以上媒体宣传不少于10篇,集中宣传、法律咨询不少于2次;要求各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每院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不少于10人次,追究刑事责任不少于1案;活动实行周报告、周小结、周排名、周通报制度,中院要加大提级交流力度,做好监督检查,活动结束要认真总结表彰。

    最后,贾九翔副院长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二要积极汇报,争取党组支持;三要精心安排,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四要攻坚克难,依法强力运用各种强制手段,促进案件执行。五要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六要协调沟通,总结交流,促进执行工作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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