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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李红伟副院长对分管部门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发布时间:2012-06-15 10:36:17


    6月13日上午,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红伟召集分管部门全体干警开会,传达中院党组的科学划分案件管辖区域、合理分工各庭室的工作量,以及李志增院长对法院工作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并对其分管的民三庭、民四庭、审管办的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抓案件管理,规范案件流程。审管办要服务好全院业务部门,为院党组做好参谋,认真研究绩效考核指标,指导好全市法院的审判工作,主动服务,大胆管理。

    二是抓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公正。从开庭到合议,尤其是裁判文书制作,都要切实注重案件质量,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抓抓案件效率,提高司法公信。要以院党组对刑事、民事案件按照区域调整为契机,狠抓审限管理,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结案

    四是抓作风纪律,增强队伍素质。要加强会议纪律,提高组织观念,展示部门形象;要注重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以及办案行为规范;要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

    五是抓团结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部门内部要团结,部门之间要协作,工作上要互相支持、齐心协力,在新一届党组的强有力的领导下,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为三门峡两级法院的审判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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