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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存款用假名 法院费力来执行

  发布时间:2009-04-15 08:33:34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陕县法院近日经多方努力,圆满执结一起十三年前用假名存单质押贷款而引发纠纷的案件。

    陕县西张村镇村民张军虎,1996年2月4日用假名张旭斌在农行湖滨支行营业部存入三千元,定期一年,当时银行未实行实名制存款制度,后张军虎用该存单和另外两张存单在陕县西张村镇基金会质押贷款二万余元。1999年12月,西张村镇基金会停业,相关权利义务由该镇政府享有和承担。为实现债权,陕县西张村镇人民政府诉至我院,后经调解达成协议,张军虎同意协助镇政府行使质押权利,清偿所欠借款,但因户名有误无法实现权利。

    2008年6月23日,陕县西张村镇人民政府申请我院对该质押存单的款项予以执行。经查,因多年来银行营业网点多次撤并,电脑系统多次升级,现已无法确认该存单的有关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原始记载。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执行干警先后八次往返于黄河路、崤山路等各支行,最终在该行崤山支行会计科查到该存单的原始资料,后经多方协调终于将这笔长达十三年之久的存款予以扣划,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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