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机关和干警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三门峡中院近期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合理配置警力。将聘用的保安划归法警支队管理,配合法警支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抽调院里35岁以下在编干警和部分司机共35人(其中男30人,女5人)组成应急分队,在处置突发紧急事件时无条件服从法警支队的命令,协助执行警务任务。
二是规范工作制度。建立法官会见预约登记制度,要求案件当事人会见法官时,需经门岗电话联系后,一律在审判大楼法官会见室会见,禁止各业务庭在办公楼内开庭和会见案件当事人。建立法警巡逻制度,每天安排两名法警携带警械具对办公楼、审判大厅、信访大厅、天平大厦综合楼等地方进行不间断巡逻。建立当事人“逢进必检”制度,安排四名保安负责对进入我院当事人的安全检查和出入登记。
三是完善安保设施。在审判楼二楼西侧通道处改建4个房间作为法官会见室,专门用于会见、接待当事人。在审判大厅一楼东入口处安置安检门、X光机、电子储物柜。在办公楼二楼天桥与审判庭连接的法官通道改装门禁系统,实现综合办公楼和审判楼有效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