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法院为巩固无执行积案成果,确保年度执行案件全部在审限内依法、公正、高效执结,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采取四项措施力保无执行积案:
一、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防范规避执行,破解执行难。继续探索多元化而又高效的执行工作方法,使执行工作适应时代、社会的发展形势要求。在执行案件时,对当事人多做解释、教育工作,强化执行和解工作意识和力度,执行案件力争做到案结事了。继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要求全年执行结案率、执结标的率均达到85%以上。做好执行案件立案后的信访评估前移预测,努力杜绝当事人在执行案件过程中的上访、信访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力度。结合该院实际,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改革,完善执行制约机制和流程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做到职责明确、统筹兼顾、分工配合、衔接顺畅。继续坚持和完善分期履行执行监督督促制度、执行回访制度。建立执行和解案件结案后的监督履行制度。继续坚持完善执行案件集体研讨制度。
三、强化执行工作公开力度,保证执行公开、透明。加强执行信息查询中心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查询功能。落实执行进展情况主动反馈制度以及重大程序事项告知制度,及时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申请执行人主观能动性,保证其合法权益。实施阳光执行,由执行主管副院长、执行庭长、内勤组成执行联络小组,保持24小时开机,畅通当事人诉求渠道,促进执行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审限意识,贯彻日常督办制度。案件执行进展要定期向庭长、主管院长汇报,领导亲自督办,确保均衡结案,切实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加强对执行疑难问题的调研,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复议以及执行担保财产等工作,促进执行工作规范、统一、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