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中院从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加大对超审限案件的防治力度入手,制定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着力提高审判效率,从源头上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一是规范流程管理,狠抓节点监控,制定简便易行的办案规范。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开庭、合议、撰写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判决书的审核、签发、送达、归档等各环节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时刻绷紧“效率”这根弦,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紧张有序、有条不紊。
二是加大对超审限案件的防治力度。要求全体办案法官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就应受到责任追究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狠抓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及审限内平均结案周期,出台了关于扣除、延长、中止审限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扣除、延长、中止审限必须有法定事由且经过“双审批”,即主管领导网上审批及书面审批,审批手续必须报审管办备案,否则一律视为超审限。加大对超审限的责任追究力度,超审限案件一律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截止目前,三门峡中院已对多起超审限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6月份以来,多起超审限案件得到纠正,且没有新的超审限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