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市法院党组织特别是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促进市法院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司法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和高素质法官,为实现三门峡发展新跨越、跻身中原掘起第一梯队,打下更加牢固的思想基础,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司法保障。
按照省高院要求,市法院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干部参加。通过教育活动,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一)增强宗旨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调解年”活动,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开展“争创无赴京赴省上访法院”和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认真落实向社会公开承诺要办好的十件实事,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各项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提高实践能力。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科学理论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依法判决与诉讼调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监督、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等方面存在的统筹兼顾问题,着力提高法官认识和服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全面提高广大法官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对领导就是责任、责任重于泰山观念的认识。牢记肩上的责任和使命,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带头落实责任制,勇于创新,敢于负责,敢抓敢管,进一步完善定责、履责、问责、追责的工作机制,把思想统一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任务。
(四)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把工作目标定位在能够对党的事业、对人民利益、对司法事业有实际贡献上,紧紧围绕这一目标下功夫、做文章。要自觉地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搞好司法服务。
(五)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切实做到以人民利益为重,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正确看待个人利益,正确对待个人得失,正确把握利益关系,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追求。
(六)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党的组织原则。严格遵守党的经济工作纪律,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严格遵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自觉维护群众权益。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市法院机关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实际,切实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教育活动的过程成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
(二)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严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造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自我。要主动征求别人意见,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党员之间要出以公心,认真开展批评帮助。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走群众路线。党员领导干部要相信和依靠群众,积极主动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下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把贯彻落实市委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
(四)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修养、重品行锻炼、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影响党员、带动群众。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融进去,努力成为政治坚定的模范、作风优良的模范、纪律严明的模范、勤政为民的模范、恪尽职守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真正为党员和群众做好表率。
(五)坚持教育活动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紧密联系法院工作,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强化党性锻炼,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通过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推动市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和司法政务管理,检验教育成效,巩固教育成果,真正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三、工作重点
(一)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大兴五种良好作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切实加强理论修养、政治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和作风修养,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实际行动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造福人民群众。
一是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公仆精神,大力倡导服务群众的作风。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行动准则。
二是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勤俭节约、艰苦创业,“敢叫日月换新天”的奋斗精神,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坚决抵制享乐之风和奢靡之风。
三是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求实精神,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脚踏实地干事,努力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坚决克服浮躁情绪和急功近利心理,反对追求虚假指标和轰动效应等错误做法。
四是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不怕困难、不惧风险,“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大无畏精神,大力倡导知难而进的作风。始终保持敢做善成的勇气和迎难而上的豪气,不怕矛盾复杂,不怕任务艰巨,敢于挑起重担,敢于克难制胜,善于在挑战面前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善于在逆境中发现和培育有利的因素。
五是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党和人民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奉献精神,大力倡导敬业奉献的作风。多想群众少想自己,多想事业少想名利,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二)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这次教育活动中,市法院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重点狠刹“贪大求洋、追求奢华、铺张浪费的奢靡之风;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的浮躁之风;贪图享受、贪图钱财、贪图美色的贪占之风;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跑要之风”等四股歪风。坚决克服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党员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松散,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有的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有的不深入实际,不进行调查研究,热衷搞法律神秘主义;有的作风漂浮,不脚踏实地,做表面文章;有的在会议经费、公务接待等活动中大手大脚,奢侈浪费;有的在廉洁问题上警惕性不高,对自己要求不严,极个别法官以权谋私,当事人和律师拉拉扯扯,泄露审判秘密。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从4月7日开始,至7月6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16日前,市法院要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教育活动动员大会。
(一)学习提高阶段(4月7日至5月16日)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组织理论学习。认真学习省委教育活动办公室编印的学习资料,尤其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副主席在我省考察时关于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徐光春书记在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及全省“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习形式上,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等形式进行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15个学时。
2、组织心得体会交流。每一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和学习感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各党支部要开展一次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党组成员的心得体会统一报送市委教育活动办公室。
3、丰富教育内容。结合我院实际和工作特点,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电化教育周活动,观看电影《焦裕禄》和一批教育光盘;组织一次缅怀先烈功德活动,瞻仰焦裕禄纪念园、观看焦裕禄同志事迹展览;读一篇好文章,即《县委书记的榜样一焦裕禄》;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利用警示教育基地或者组织在押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行警示教育。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瞻仰烈士陵园、重温入党誓词、访贫问苦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检查评议阶段(5月I7日至6月I6日)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撰写剖析报告。领导班子和各支部要对照省委指出的“四股歪风”和我院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真正把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清找准,在此基础上,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党性党风党纪剖析报告 每一位党员也要形成个人剖析报告。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各支部要以党性党风党纪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理清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工作思路,班子成员要撰写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参加以党性党风党纪剖析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
3、群众评议。领导班子和各支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剖析报告,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以一定方式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进行反馈。
(三)整改建制阶段(6月17日至7月6日)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和各支部要制定整改方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整改方案要科学合理,既立足当前,解决好通过努力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使群众看到成果、见到实效;又着眼长远,把行之有效的措施、办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促进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制度化、经常性和规范化。
2、集中解决问题。各支部在解决问题上要做到六个明确,即整改内容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明确、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明确。整改方案和解决问题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领导干部讲党课。院党组书记要结合教育活动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以“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为主题,给全院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巩固教育成果。
五、活动要求
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一次重要的思想政治作风教育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本质要求都是一致的。院党组和各支部一定要把教育活动作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抓手,作为解决党员干部队伍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作为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素质的有力举措,统筹安排,抓住关键,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是推进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应对危机、推动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巩固深化学习实践成果的迫切需要。市法院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和顾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干部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院党组和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市法院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院长郑泽中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社军,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执行局长李学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铁牛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和督促我院教育活动的开展。各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好本部门的教育活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强化督查。市法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各支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每个阶段和关键环节的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现象,推动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活动办公室要开办教育活动信息专刊、各支部要开辟学习园地,三门峡法院网要开辟专题网页,深入宣传开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的良好氛围。
(五)注重实效。要坚决克服麻痹和松懈情绪,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全院党员干部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从思想、工作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本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习提高阶段要真学真信,入脑入心;检查评议阶段要真查真评,敢于较真;整改建制阶段要真改真建,解决问题,努力形成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作出具体工作安排,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书面报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