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华,男,42岁,现任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庭长,一级法官。1995年7月调入法院工作至今,他曾连续14年被评为灵宝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连续10年被评为办案能手;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 2006年、2010年两次被共青团灵宝市委授予“灵宝市杰出青年卫士”称号;2009年被三门峡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04年被河南省高院记二等功一次; 2009年被评为河南省法制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元月,被评为全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首届百佳调解之星;2010年4月荣获河南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提高素质 以学习增强技能
刘振华同志在政治思想方面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深刻领会,他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他12岁时,父亲去世,25岁那年,母亲又因病去世,家庭的重担过早地压在了他稚嫩的双肩。但他不忘母亲临终“本分做人,踏实做事”的遗言,他在负起家庭重担的同时,也以高度的责任心从事着挚爱的审判工作。他苦读法律书籍,努力学习理论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连需十年成为超百件办案能手。他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耐心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人民排忧解难。在办案中坚持“多调少判”的原则,力求做到“能调尽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14年来,经他审理的1800余件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以上,且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更无一起案件引起涉法上访。2009年4月他以质朴生动的文字总结出了《调解十法》,代表三门峡两级法院到河南省参加全省调解讲师团巡回授课,并以优异的成绩获河南省高院通报嘉奖。
司法为民 用真情诠释法律
刘振华到法院工作17年来,一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先后在灵宝五亩法庭、大王法庭、故县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其中,自任审判员14年来,审理案件1800余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他常说,要想办好案,自己要先学会做人,要用良好的德行感召当事人。 他的春风化雨,使一起起案件峰回路转。2009年3月,他搀扶着小腿骨折的被告从家中上了车,不断和被告拉家常。下车后背着被告上了被告所在村的二楼会议室,使原、被告很快达成了协议。在背被告下楼时,碰见了灵宝市政法委李书记,李书记问明了情况后感慨地说:“我原来对法院了解的不全面,今天才见到真正的法官,如果法官都像这样干,何愁社会不平安!”
在办案中,对当事人的误解,甚至是人身攻击,他不是简单粗暴动不动就采取强制处罚措施,而是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服教育,结案的良好社会效果来消除误解,取得认可。
雷某驾驶汽车收购苹果,途中突遇车祸,致使在路边行走的刘某跌入崖下,肋骨摔断,刘某家人遂将雷某车扣留引起诉讼。审理中,为防止苹果腐烂,造成损失,他下发了保全裁定。而刘的家属对此不理解,将刘某从医院拉出,放在他的办公室。刘振华见状,亲自将刘送回医院治疗,对其悉心照料,并联系医院为刘制订了最佳的治疗方案。经过他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当他将8000元赔偿款送到刘某手中时,年逾七旬的老人激动的热泪盈眶……
小牛负重犁,修炼成精英,为民苦亦乐,丹心映天平。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刘振华用点点滴滴的亲民爱民行为,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正内涵。长期超负荷,经常伏案,使他落下了颈椎增生等疾病,但他从未因病而耽误工作。十余年来,刘振华能够以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从未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他用他良好的德行,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
锐意进取 用创新服务和谐
2009年8月,刘振华被任命为故县法庭庭长。担任庭长三年来,他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进校园活动。先后到辖区厂矿做法制讲座,到辖区三所学校做法制报告。为方便群众诉讼,他在辖区设立巡回审判点三个,巡回审判案件105件,巡回审判率达41%。他不断加强对辖区社会法官的培训和指导,同时对辖区的豫灵社会法庭、故县社会法庭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了标准化示范性社会法庭。2011年3月4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陈冀平在视察社会法庭时对故县法庭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予以高度评价。豫灵社会法庭先后受到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各级媒体的采访,社会法庭庭长刘拽牢因工作成绩出色,于2011年8月份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优秀社会法官。为保障辖区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刘振华主动与金融机构联系,主动上门服务,为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仅2011年1年,就为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100余万元,为地方的经济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正执法 用廉洁永葆本色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个单位作风的好坏,关键在于单位领导自身形象的好坏,只有抓住龙头,才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作为一个部门的领导,刘振华深知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至关重要,他在工作中把反腐倡廉与故县法庭的审判工作相结合,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服务和管理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上级规定,加强自我警示,为自己构筑拒腐防变防线;带头遵守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带头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带头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从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三年来,拒不完全统计,刘振华个人共拒吃请100余人次,拒收礼品礼金价值2万余元,始终做到手过千金,分文不取,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为民苦亦乐,丹心映天平。今后的工作中,刘振华会更加努力,以党性原则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法官形像,用自己的热情和智慧谱写审判事业更加辉煌绚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