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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执法 一心为民

—-记渑池法院张群芳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2-07-23 18:18:34


    张群芳同志,男,4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88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渑池县人民法院仰韶中心法庭副庭长。

    近三年以来,他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00余件,其中2010年结案153件,调撤率达85%,2011年结案160件,调撤率达82.5%,近两年来所结案件实际执行率均达70%以上,服判息诉率均达98%以上,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均不足2%,所办案件无一信访案,无一超审限,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同志自1996年以来,连续十六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 2007年被市中院荣记“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别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各一次。2012年2月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一是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打造“学者型”法官 。张群芳同志在平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公正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及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等教育活动。在学习过程中,他制定学习方案确定学习时间、创新学习方法、细化学习步骤,扎扎实实,力求取得实效。通过一系列的政治理论学习,他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打牢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三个至上”的思想根基,牢固树立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

    二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张群芳同志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公正办案。他在审理原告姚俊英诉被告张松岳、张百松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姚俊英是86岁高龄的老人,且身体虚弱多病,可二被告就是躲避法官不见,使应诉手续无法送达,而原告姚俊英住到法院门卫就是不回家。张群芳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后,不顾天气炎热,利用星期天休息时间去西安找被告,使应诉手续顺利送达,案件按期开庭,案件判决后,被告张松岳又躲而不见,致使法院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为了维护司法权威,更为了姚俊英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人照顾,张群芳同志前后九次到被告张松岳家寻找被告,最终找到被告使法律文书得以依法送达。结案后,他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时姚俊英老人拉住他的手不停地说:“我老婆子谢谢你,你真是个大好人”。这只是他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在工作中,张群芳同志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他郑重地向辖区人民做出承诺:让那些确有冤情而正义得不到伸张的人能打得赢官司;让那些经济困难而交不起诉讼费的人能打得起官司;让那些老弱病残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人能打得上官司;让那些因农活繁忙而脱不开身的人能打得成官司,他不仅这样说,同时也在审判实践中默默地履行着自己的诺言。2009年11月份,河南军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承包的三门峡第二期基站土建配套工程分包给伊川县福利建筑公司,伊川县福利建筑公司又将该工程分给许庆民等七人具体施工,在七人组织工人完成该项工程并经验收合格,但是迟迟得不到相应的工程款30余万元,经多次向二被告讨要无果后六人无奈之下带领自己的工人到三门峡市电信局、三门峡市政府、河南省电信局、河南省信访局等地上访,讨薪无果后遂向渑池法院起诉。张群芳接到此案后,立即审阅案件并通知被告到庭应诉,考虑到六原告来自洛阳、伊川、偃师、孟津等不同的地区,被告办公场所亦不在本辖区,为了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奔波,他通过电话先行对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到双方的真实想法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庭面对面调解,因为当事人人数众多,意见不尽统一,他认真听取每个人的意见,找准切入点,辩理析法,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一整天的努力工作终于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他又不顾劳累,加班加点制作了调解书发放给双方,使七人及时领到了工资,该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了五天时间,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他切实领会省高院关于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相关精神并在审理过程中的贯彻实施,快速审结该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四是铁肩担正义,勤政廉政做表率。在勤政方面,张群芳同志做到了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始终保持良好的的精神状态,积极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他对工作总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经常不分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加点工作,敢于吃苦耐劳。去年7月份,他因繁忙的工作,造成高血压、低血糖,一度使低压达到140,高压达到180,医生建议他马上住院休息治疗,可他还是坚持上班,直到再也坚持不住的情况下,才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他上午在医院打吊针输液,下午又偷偷地跑到办公室办案,前后仅住了十天医院就匆匆地出院了,同志们由此给他起了个雅号“工作狂”。

   虽然通过努力,张群芳同志在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他觉得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甚远,与院内其他庭室同志还有差距,他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发奋图强,争创一流,为渑池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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