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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宣传工作调研会在陕县法院举行

  发布时间:2012-07-27 16:25:05



    7月26日上午,河南省 高 级法院宣 传 工 作 调 研 会 在 陕 县 法院 举 行。省高院宣教处处长徐哲等人,三门峡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献东,陕县法院院长何建中,以及三门峡两级法院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宣传部门的负责人和宣传专干参加会议。会议由三门峡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献东主持。

    会上,三门峡中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汇报交流了近年来宣传工作、舆情引导等方面的整体情况,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存在的不足与困难等。

    徐哲处长认真听取发言后,首先对三门峡两级法院近几年来在宣传与舆情引导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给予肯定,并鼓励大家再接再厉进一步把工作做得更好更精彩。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宣传与舆情引导工作,徐处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明确宣传工作的职能定位。宣传工作是思想舆论的重要武器,是服务执法办案、促进公正司法的有效手段,是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二要明确新闻传媒的规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与媒体携手共同促进法制建设。三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舆论,有利于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舆论,有利于人民法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舆论。四要落实宣传机构、人员和宣传经费保障制度。要成立专门的宣传机构,必须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宣传经费要专款专用,各院党组要在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宣传人员。五建立宣传工作的规范管理制度。实行宣传工作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通过宣传工作为法院司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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