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民四庭于当日下午迅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的讲话精神,并就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制定了五项具体措施:
一、自觉运用审判质量考核指标指导审判工作。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研究省院考核指标中涉及民四庭的12项指标,掌握这12项指标的界定、计算方法、指标方向、设置理由及注意事项等,将考核指标具体分解到每一名干警,要求全庭干警在日常审判工作中,要将省院考核指标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自觉运用省院考核指标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审判工作。
二、严格控制二审改判发回率。加强对改判发回案件的把关限制,坚持“宁愿多改、尽量少发”的原则,严格控制二审改判发回率。第一是对一审判决虽有瑕疵,但经做工作能够调解或和解撤诉的,尽量调解撤诉结案。第二是一审瑕疵不是根本性错误,二审通过查明事实等修正后能够维持,或上诉涉及自由裁量权事项的,尽量维持原判。第三是只有在一审违反法定程序足以影响公正判决或者涉及重新鉴定、漏列当事人、漏判诉讼请求等事项的情况下,通过二审程序不能直接纠正的,才将案件发回重审。第四是实行案件发回前听证制度,对拟发回重审的案件发回前,召集一审法院的主管院长、庭长、承办人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说明案件发回的理由及依据,并研究该案件的最终出路,对没有召开听证会及没有找到出路的案件不发回。
三、认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第一是建立裁判文书校核制度,明确起草、校核人员的责任范围,严把质量关,防止不规范现象出现;通过正在开展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发挥优秀裁判文书的示范作用,提高裁判文书制作的整体水平;对于裁判文书中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低级错误的,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第二是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不断提高服判息诉率。增强裁判文书说理的针对性、透彻性,要重点围绕案件上诉理由和争议焦点,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上进行逐项阐释,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第三是将裁判文书评查日常化。在办理二审案件过程中,认真查找一审法院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并对每一份裁判文书进行打分,每月评出优秀和瑕疵文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点评,将裁判文书评查工作融入日常的办案过程中。
四、积极开展庭审评查活动。要求每个审判人员都要至少开一个观摩庭,届时邀请主管领导李红伟院长和庭室干警共同进行观摩,庭后予以点评,肯定庭审中的优点,关键找到庭审中的不足,明确庭审的改进方向,然后庭里的其他干警轮流开展庭审观摩,逐个进行庭审观摩评议,通过开展“庭审评查”活动,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不断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审判人员庭审审判、驾驭庭审的能力,为增强人民法官的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奠定能力素质基础和工作质量基础。
五、严格审限管理和督促提醒。第一是要求庭室审判人员严格按照我院制定下发的《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案件,减少和杜绝没有法定理由延长审限审批案件的数量,延长审限必须有主管院长的书面签字复印后报审管办,否则视为超审限。第二是确定内勤在开庭前一周、审限届满前十五日等节点提醒承办人,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理案件,并将办案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案件系统。第三是坚持部门内部通报制度,每周一例会上通报点评每位法官上周结、存案件数、结案方式、平均结案周期及排序,鞭策后进,激励先进,在庭室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