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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法院四项措施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发布时间:2012-08-08 10:09:42


    一是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下半年案件流程管理报结案权限统一由审管办报结,按统一结案标准,杜绝不实报结,结案时间统一到裁判文书送达最后一名当事人之。

    二是加强教育强化法官审限意识。利用党组会、庭务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审判管理人员、审判人员认真学习本院和上级法院案件流程管理系列文件,从思想上强化干警的审限意识,下半年所办案件如需审限, 统一由审管办报批。

    三是实行“审限警示”通知制度。审管办实行审限预警信息通知制度,对即将超审限和执行案件六个月未执结的,由审管办发出《催办通知》督促限期结案;对已超审限的案件,通报公示并由相关庭室报告超审限原因及补救措施。

    四是对每一起已报结案件进行质量评估,对案件陪审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结案均衡度等10项指标进行分析评判,对评判情况及各庭室结案数量和质量排名情况进行月通报。

    目前,审判质效十项指标完成情况较上季度明显好转,尤其是陪审率、当庭裁判率大幅度提升,全省综合指标排名77位,较上月上升5个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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