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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法院突出“三结合”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时间:2009-04-20 13:22:29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自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义马市法院在市委指导检查组的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根据实际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实践平台,强化活动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活动中着重把握“三结合”,全方位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实践要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到整体推进与突出亮点相结合。该院从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入手,将活动开展的三个阶段紧密连接、环环相扣起来,在院活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下,上至院党组成员下至普通党员干部以及各部门、各党支部分阶段、有步骤地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每一名党组成员明确责任,抓好分管部门的学习实践活动;各部门负责人站在前台带头学、具体抓,结合部门实际,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要求既能不折不扣地抓好每个阶段的工作,又能体现部门特色,抓出一两个工作亮点,形成一两个有价值的成果。

   二是做到着力治标与立足治本相结合。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既要围绕新时期法院工作在转变观念、履行好第一要务、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和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等方面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突出问题,更要着眼于治本,力争在研究解决制约法院职能发挥、影响服务科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用科学发展的观点,想办法、找对策,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制度,构建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如针对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积极探索建立执行工作新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做到统筹兼顾与促进工作相结合。以学习实践活动为依托,大力开展“调解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活动。院党组要求各部门要坚持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学会“弹钢琴”,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抓好推动法院系统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完成日常审判执行工作与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关系,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动力,作为提升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机遇,激发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学习促发展,用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和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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