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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设廉政监察员筑牢反腐防线

  发布时间:2009-04-20 13:50:42


    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纪律作风的监督,健全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近日,湖滨区法院从院各业务庭中层干部中选出10名德才兼备的干警组成廉政监察员队伍并正式上岗,为反腐倡廉再筑一道防线。

    廉政监察员是根据最高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设立的。廉政监察员的主要职责为:一是协助部门负责人分析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形势,组织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二是协助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部门负责人了解掌握本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四是协助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健全完善本部门的廉政制度;五是协助法院监察部门受理人民群众对所在部门及其人员纪律作风问题的举报;六是向本部门人员提供廉政指导和廉政咨询,对本部门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七是完成部门负责人和监察室交办的其它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廉政监察员的设立,对促进该院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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