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三门峡频道讯 义马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深入开展调解年活动,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走出审判庭到乡村、社区巡回办案,同时健全辖区民调网络建设,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联动。截至目前,该庭所办结的53起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占8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强化学习,增强为民司法意识。为了更有效开展调解年活动,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该庭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讨论了三门峡中院关于开展调解年活动的有关规定,特别是郑院长、李红伟副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专人赴马锡五工作过的地方法院取经、调研,进一步增强为民司法意识。
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全庭干警认真学习领会“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建立健全了巡回审判规范、立案预登记制度和委托调解制度等各项制度。
三、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寻找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新出路。为了使矛盾分流,减轻法院诉讼压力,全面实行案件立案预登记制度。即在立案时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纠纷,经审查认为有调解可能的,在向当事人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告知诉讼风险,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暂缓立案,人民法院只做立案预登记,然后引导当事人到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减少当事人诉累。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法官主动征求当事人意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努力使矛盾双方诉前和解息讼。
四、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把纠纷解决在乡村、社区。走出审判庭,深入到乡村、群众中就地调查、就地审理,并邀请民调员参与到诉讼调解中,既促使民调员通过参与诉讼得到培训又为诉讼调解营造了宽松缓和的氛围。群众足不出户就能让法官来为自己“评理、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