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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坚持四个注重 有效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2-09-21 08:57:49


    “谁说法院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我活了大半辈子还是头一回遇到去打官司法院还管饭!”家住卢氏山区的赵老汉回到村里逢人就说自己到三门峡中院的奇遇。赵老汉经历的正是该院坚持四个注重,创新社会管理的新举措带来的新变化。

    近年来,三门峡中院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坚持四个注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注重立案信访引导。联系、引导高校大学生、研究生等社会法律志愿者轮流在立案信访大厅值班,协助导诉员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文书指导等法律服务,方便群众来诉来访。推行律师、专家和法律志愿者值班制度,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医疗专家和建筑专家,定期在立案信访大厅轮流值班,为群众免费提供专业咨询,引导来诉来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和化解工作。二是注重巡回审判教育。制定了《关于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市共设立巡回审判法庭14个,巡回审判点28个,巡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732件,巡回审判率38%,使司法更贴近基层、贴近民众。在开展巡回办案的同时,把巡回办案同落实司法为民、同综治工作、同普法工作、同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同指导人民调解结合起来,通过巡回办案,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注重社会力量参与。在实现一乡(镇)一社会法庭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推进专业化、特色化社会法庭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社会法庭70个,其中示范社会法庭25个,特色社会法庭6个,选任社会法官1116人,其中常驻社会法官207人,调处矛盾纠纷5265件。实施“法官村长”工作制度,各基层法院法官走进村庄、社区,排查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真正融入人民群众,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维护了基层稳定。四是注重司法资金救助。积极筹措资金,对378名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40余万元。为到法院参加开庭、听证的421名外地特困当事人免费提供食宿。对经济确有困难的411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312万余元,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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