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三门峡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服务金融企业座谈会。中院民商事审判庭庭长及执行局局长,全市6个基层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的副院长、庭长参加了座谈会。市银监局局长、市银行业协会会长、市保险业协会会长、银行业代表、保险业代表等应邀出席会议。中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李红伟副院长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介绍了全省法院第三届服务金融企业座谈会精神。回顾了全市两级法院金融审判庭建设过程和运行情况,分析了金融审判庭运行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中院法官针对金融审判庭运行过程中总结的金融类案件常见问题向金融机构代表提出建议。银行协会李保国会长,保险业协会王建伟秘书长及银行业代表、保险业代表在会上发言,称赞法院系统处理案件公正高效,就执业过程和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向两级法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银监局杨华军局长高度评价了法院以往在服务金融企业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提出了几点建议:1、希望金融法庭能够尽快做到全覆盖。2、希望进一步完善相应措施,加强审判队伍专业化进程。3、希望向金融机构多提建议,不断完善和调整银监会和金融机构的相关制度。4、希望进一步重视金融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三门峡中院李红伟副院长结合各位与会代表提出的建议和问题,结合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实际和未来金融审判庭的发展规划,就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庭建设及全市法院服务金融业、助推“四大一高”战略实施提出五点要求:一、提高认识,服务和保障金融业发展,助推三门峡“四大一高”战略实施。要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要从服务保障“四大一高”的大局和高度定位金融审判和金融服务的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充分把握司法价值,发挥司法能动性。规范司法发展,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多措并举,不断深化金融审判庭建设。两级法院要响应省院要求,切实做到“六有一强”,即有名称、有标识、有办公条件、有配套制度、有职责范围、有受理范围,配备的审判人员素质高、能力强。全市法院在今年11月底以前要把金融法庭挂牌建起来,切实把工作开展起来,形成全市两级法院均有金融审判庭的局面。六个基层法院要大胆创新,争取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三、创新机制,不断促进金融审判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市两级法院要开辟金融案件绿色诉讼通道,提高司法效率。建立“诉调对接”制度,提高当事人满意度,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建立指导性案例发布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金融案件审判制度。四、强化责任,不断拓展金融审判服务职能。一要建立金融纠纷大要案通报制度,二要建立法院和金融行业之间定期联系制度,三要部门联动,提升法院金融审判服务效能。要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公平意识,依法承担应当承担的责任。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为金融机构提高良好的司法服务。五、加强宣传,不断营造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要通过多种手段,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企业进行曝光,起到震慑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