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军诉讼得到了各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全力为军人军属排忧解难,已经成为法院审判工作的自觉责任。五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军维权案件35件,已审结35件,其中有故意杀人案、过失损坏军事通信案、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纠纷、赔偿纠纷、继承纠纷以及1起执行拖欠劳务费案件。已审结的案件中判决结案11件,调解撤诉23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
第一、加强对涉军诉讼审判工作的队伍建设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常务副院长、主管民事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定期对当前涉军案件的情况进行讨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院还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庭,该法庭设在民二庭,由该庭副庭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定了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此类案件,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第二、创新机制,扎实开展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处理涉军纠纷
为切实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建立了“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涉军案件审理机制。一是涉军案件优先办理。二是坚持调解优先。本着平息纠纷、增进了解、促进团结的原则,把调解作为涉军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将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庭下调解和庭上调解结合起来,切实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三是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在审理涉军案件的过程中,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和武装部以及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沟通,充分发挥他们在政治、组织等方面的优势,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到涉案地开展巡回审判,邀请所在的相关组织和德高望重者参与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维护国防利益以及军民关系和谐的良好审判效果。
第三、延伸服务,扩大涉军维权工作效果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我院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扩大涉军维权工作的效果,为部队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一是加强法律宣传。通过“法官进军营”开展法律讲座和咨询。选择典型案例邀请部队官兵来院旁听案件庭审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部队官兵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互动合作。与驻军部队共同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涉军疑难案件,不断改进审判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军民共建的和谐审判工作。法官走进部队、军人走进法院,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工作方面的联系,努力形成法院和部队共同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的良好局面。
今年7月27日下午,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睿妮与民二庭法官和三门峡中院青年法官志愿者一起来到驻军九六五四八部队进行慰问和法制宣传。民二庭法官李会强以“法与生活”为主题,用翔实的数据、生动的案例,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婚姻家庭、土地承包与补偿、房屋买卖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方面讲述了法律实用知识。官兵们就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问向法官咨询,法官们深入浅出地进行了释法答疑,加强了法院与部队官兵之间的联系,培养和增进了军民间的鱼水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