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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18 13:44:31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我市两级法院成立了九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明确了合议庭的受案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合议规则,全面推进维护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规范化建设。自2011年10月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028件,已审结925件,结案率达90%。

    一是加强审判组织建设。在审判中,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作用,组织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法官、少年审判庭庭长、民事庭庭长等共27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其中义马市法院邀请妇联办公室主任担任人民陪审员,在审判的全过程开展教育引导、说服解释等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引导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自主维权。

    二是落实“三快机制”,抓好司法救助工作。对涉及赡养、家庭暴力等妇女儿童人身权益急需解决的案件,我们依法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对确有经济困难或欠缺诉讼能力的妇女儿童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对没有经济来源的妇女作为原告的案件,及时采取减、缓、免收诉讼费,让确有困难的妇女能及时立案,保证她们打的起官司。对于妇女儿童涉诉的案件无力聘请律师的,主动为其联系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全方位的开展调解对接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当地妇联、居委会结合,建立多元化调处纠纷的联动机制,加强协调、注重调解工作,一般实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以降低诉讼成本,减化诉讼程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坚持妇女儿童权益优先原则。优先站在妇女生存、儿童发展的角度来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审理离婚、重婚、抚养、收养以及赡养等案件中,始终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并始终坚持 “爱心、细心、耐心、热心”的工作原则和调解优先的宗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深入开展巡回办案。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积极探索符合辖区特点的办案模式,主动深入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服务窗口前移至各乡镇、街道、社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是联合教育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关注因家庭暴力犯罪、离婚原因受到伤害的少年儿童,依托学校开展心理辅导和问题少年的帮教工作。5年来义马市人民法院构建的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维权立体网络,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减少了失足青少年再犯罪。

    七是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与妇联、教育机构保持联系,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派出法官帮助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与妇联、教育机构联动对未成年罪犯进行跟踪教育,优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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