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李某自称其有亲戚能帮忙购买到低价住房,以需要请客送礼为由,骗取受害人6千余元并挥霍一空,然而,最终还是露出马脚受到了惩罚。近日,被告人李某被义马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1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自称与某公司领导是亲戚关系,向被害人崔某承诺可以为其购买低价住房一套,随后以需要请客为由骗取崔某现金1600元,以拿房子钥匙为由骗取崔某现金5000元。后被告人李某将骗取的6600元现金全部挥霍。在受害人的一再催促下,被告人无法兑现自己的承诺,被告人最终落网。
义马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某诈骗他人财物价值6600元,已属数额较大,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