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金色天平耀金城

灵宝市人民法院争先创优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2-11-01 09:47:57


    金城灵宝位于豫西边陲,南依秦岭,北临黄河,辖区总面积3011平方公里,总人口75万,是闻名全国的黄金之城,苹果之乡,道家之源,旅游胜地。

    在这一方神奇的土地上,活跃着一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默默奉献的优秀法官群体。他们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院上下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奉献”的灵宝法院院训,大力弘扬“争先创新,文明公正,开放进取,团结和谐”的灵宝法院精神,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位全局,主动融入,能动服务,公正司法,做到思想永不僵化、脚步永不停滞、信念永不动摇、作为永不懈怠、作风永不折腾、不为风险所惧、不为干扰所惑,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和谐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为辖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一年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70件,审结3103件,结案率98%;在三门峡市法院系统绩效考核中,总分再次位居六个基层法院第一,蝉联全省优秀基层法院荣誉称号,荣获国家、省、市集体及个人荣誉共86项,干警1l3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院长王利荣被评为“社会矛盾化解先进个人”,为金城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狠抓审判   建一流法院

    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是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各类案件,打击犯罪,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多年来,灵宝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并将这种强烈的政治意识贯彻到各项具体的工作中。

    灵宝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和“释法析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审判价值取向,着力突出审判质量和效率这一中心,严把程序关、实体关、法律适用关,注重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调解能力。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竞赛、个案点评、案件评查和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例评选、召开执法监督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精品意识,确保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效率。2009年以来,每年结案率都保持在98%以上。

    争先创优   带一流队伍

    灵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大投入,抓紧抓实,抓出了成效。

    灵宝法院在全力抓好干警学习、培训、整顿提高工作的基础上,系统地组织了三型法院建设。一是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创建学习型法院,不断加大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专项培训、新法学习和请上级资深法官来院讲学,努力形成一种人人学习,天天学习,处处学习的浓厚学习氛围。经过坚持不懈地教育培训,法官干警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高,思想得到净化,学历状况和知识结构根本改变,现在,灵宝法院大专以上学历达98%,本科以上达85%。二是着力发挥司法为民作用,创建服务型法院。在全力搞好为经济建设的便民服务的同时,牢牢把握审判这个中心,加大公开、公正、一心为民服务力度,使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接待的每一位涉诉访群众,都追求最佳社会效果,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达到满意的服务效果。三是着力做好整章建制工作,创建规范型法院。为此,他们一直坚持推行“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模式,借助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建立了涵盖法院管理、队伍建设、案件审判质量、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机关服务等方方面面的长效管理机制,使审判管理和司法政务管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为建设好让党放心,使群众满意的好法院,灵宝法院党组围绕争先创优工作,确定目标、自加压力,凝聚队伍,注重过程,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形成了人人参与、群众共建的良好氛围。建成了富有法院文化教育意义的集荣誉陈列、廉政教育为一体的廉政文化室、图书室和干警娱乐室,制作了载有法谚法语和审判纪律的牌匾挂于醒目位置,营造了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投入资金加强了绿化、亮化、美化。通过精审判、强素质、抓改革、促发展,树立法院形象,提升法院地位,形成了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团队精神,队伍建设取得了累累硕果。

    司法为民  创一流业绩

    为体现司法为民精神,减轻当事人“诉累”,灵宝法院在搞好巡回审判上动心思,通过就地开庭,不断延伸法院司法触角,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一是坚持多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巡回法庭便民、利民的特点,灵宝法院坚持把法庭工作作为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市直行政机关、乡镇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协作,实行内外联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变法庭一家处理事情为大家合力解决纠纷,形成“大巡回审判”的格局,共同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二是坚持司法为民,倾心服务群众。为切实落实好司法为民宗旨,该院不仅要求派出法庭的巡回审判率要达到65%,对机关业务庭的巡回审判率指标也做了不低于50%的明确要求,并将此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巡回法庭的职责及其审判方式,明确要求以巡回就地办案为主,定期到未设法庭的乡、镇农村及偏远山区进行送法、普法,直接受理百姓的包括口头在内的诉讼;案件尽量以简易程序就地审理,并根据个案,考虑农村的公序良俗,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确立了把方便留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的办案原则,要求做到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来访群众热心接待、耐心解释、诚心交流、倾心服务,勤做换位思考,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三是坚持以调为主,促进纠纷解决。该院在巡回审判中,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纠纷的真正原因,运用包括法律、道德观念、伦理、情理在内的调解方式,在平息矛盾、化解纠纷上下功夫,把调解过程贯穿于接访、立案、庭前、庭审、庭后和执行阶段的全过程,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处置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并尽可能地实现诉前调解,努力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因简单小事处理不当引发重大社会问题,有效化解因纠纷而产生的隔阂、对立心理,使亲属、邻里关系更融洽、稳定,使乡风更淳朴,社会更稳定。同时,对一些矛盾较为突出的信访案件,及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教育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化解矛盾纠纷。

    普法宣传   树一流形象

    灵宝法院针对农村群众缺乏法律知识、缺少诉讼常识的现状,该院组织党员法官在开展巡回审判过程中,就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送法到农村,送法到农户。一是诉前传法。在立案时将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内容及时告知当事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导诉工作,为当事人讲授涉诉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效防止诉讼风险,并随时接受法律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疑难解答。二是诉中讲法。在巡回审理案件过程中,着重做好法律释明工作,指导当事人正确及时举证,并做好依职权取证工作。同时,就案开展普法宣传,以案说法,向纠纷双方或现场参加旁听的村民宣传有关法律,引导村民有纠纷依法处理,有争议及时找法院,通过诉讼渠道理性解决纠纷。三是集中普法。利用巡回审判的机会,在村(居)委会集中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民的手中,在农忙时节还亲自到农民家中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对于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的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该院积极与电视台联系,制作法制专题节目,开展媒体送法。同时,法庭干警每年多次到辖区内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以学生身边事讲解法律,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

    细雨无声,春华秋实。今天的灵宝法院,有一种精神最鼓舞人,那就是争创一流的精神;有一种氛围最感染人,那就是精诚团结的氛围;有一种意识最激励人,那就是改革创新的意识。法官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诠释了法正风清的含义,谱写了一曲动人的司法为民之歌。


关闭窗口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堤路北路与上官路交叉口(邮编472000)  
电话:0398-2967227   
您是第 7487103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