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中院民一庭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之前,集中力量,加大调解力度,成功调解一批疑难、复杂、甚至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党的十八大献礼。
民一庭在调解案件时,改变思想观念,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出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一、找准案件的切入点,使当事人心甘情愿接收调解。例如在一起徐某与彭某的离婚纠纷案件中,男方坚持要离婚,但不愿意补偿女方,女方如得不到满意的补偿,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对立情绪非常大。我们了解到男方之所以坚决离婚,可能因为有了婚外情,只是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我们就利用男方迫切离婚的愿望,充分给其做工作,是其最终同意了女方的离婚条件,是一起有上访苗头的案件最终调解结案。二、以真情换取当事人信任,打动当事人心灵,促进案件的调解。如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房屋的价款争执不下,并且有着较深的积怨。我们先后多次到当地了解实际情况,帮助当事人解决困难。当事人看到我们法官不辞劳苦的一次次去给他们解决纠纷,深深的打动了当事人的心灵,最终接受了调解意见。三、采取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使可判可调的案件成功调解。例如,郑州市某建筑公司与义马某煤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平安保险三门峡公司与渑池县某运输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刘某某与侯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等都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