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女友的父母曾反对二人恋爱交往,三门峡一男子竟然在儿童节将女友年仅两岁半的弟弟以带其游玩的名义带出后,将孩子一只腿拧断,此外还实施了咬耳朵、烟头烫、打火机烧等行为,导致男童轻伤。日前,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这起故意伤害案。
男子王某和女子张某是一对情侣,二人的恋情曾遭到女方家人的同意,王某便对女友的家人怀恨在心。2012年6月1日下午,两人以带孩子出去玩为由,一起将张某年仅两岁多的胞弟从陕县菜园乡张某家中带至王某在三门峡市区的租住处,期间,王某将男童的左耳廓咬伤。次日晚,因男童哭闹,王某用手将男童左腿扭断。第三日,张某打电话给其母亲,谎称弟弟腿摔伤骨折,其母亲责骂张某,王某遂用打火机将男童的右足底烧伤,当晚又用烟头将男童臀部烫伤。第四日,王某在给男童剪指甲时,将男童的手指剪伤、咬伤,致男童的部分指甲剥落。当天晚上,王某又朝男童胳膊、后背各咬一口。知道男友如此残忍的对待自己的亲弟弟,张某并没有做出一个姐姐应有的反应,而是带着伤痕累累的弟弟,几次变换住宿地点,采取不接电话、关闭手机等方式撒谎躲避家人。
张某的家人一直见不到张某,6月8日向警方报案。当晚在市区一招待所将张某、王某以及男童找到后,令民警和张某家人震惊的是,不足三岁的小孩,腿上打着石膏,身上有多处外伤。民警将男童送到医院救治后,开始对张某、王某展开询问,可是,二人却一致称男童的腿是张某不小心摔伤的,脸上和脚上的伤则是喝奶时烫伤的。民警感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于是赶紧调取了男童在医院检查时的片子,小孩左腿螺旋性骨折,主要原因是旋转暴力造成的,在向医院求证后,办案民警发现二人有意说谎,隐瞒事实真相。民警再次询问了张某和王某,两人终于说出了实情。
经鉴定,男孩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