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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四项措施确保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扎实开展

  发布时间:2012-11-20 09:36:43


    为切实开展好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三门峡中院采取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分片管理、强化督导。针对该类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层的状况,改变传统的由中院一个部门统一督导的工作机制,建立以行政区域为划分标准,使中院各业务庭室分片督导的模式,强化中院对基层院的督导,形成合力。

    二是防范在先、源头治理。围绕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联合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部门进行全面排查,协调建立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工资专用账户,从源头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三是内外联动、形成合力。与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劳动仲裁等职能部门建立导诉联系点,健全服务进城市务工人员网络;建立绿色通道,形成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工作机制。对于经济困难的依法减缓免诉讼费。

    四是媒体协作、营造氛围。在三门峡日报、黄河时报、三门峡电视台、等地方媒体开设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拖欠方予以曝光,对已经执结的案件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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