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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区法院多措并举认真办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29 09:49:12


    湖滨区法院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保障民生,根据省、市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安排,迅速成立“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领导小组,并采取六项措施认真办理落实。

    一是建立快立快审机制。积极发挥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作用,安排专人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等“一站式”服务。对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起诉追要工资和劳动报酬的,当日立案。推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和上门立案等快速便民立案措施,方便进城务工人员诉讼。对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确保进城务工人员打得起官司。同时整合资源,对此类案件分解数较多的部门,成立了审理、执行专门合议庭,集中优先快速办理。

    二是加大巡回办案和调解力度。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劳动报酬案件,到工地、厂矿、社区现场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教育用人单位守法。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强化诉前调解,创新调解方式,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和履行率,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积极调查取证,依法采取民事强制措施。对进城务工人员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的,要求办理部门依职权积极主动调取相关证据。对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的被告,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对进城务工人员申请人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申请或上访案件,及时受理或处理,优先安排解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措施,对已经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对久拖不履行的,综合运用限制出境、限制投资置产、限制高消费和媒体曝光等制约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五是设立开通专线热线电话,安排专人值守。对来电反映的案件或相关情况及时办理并回复;同时,在立案庭和派出的后川、会兴两个人民法庭开设了进城务工人员绿色通道,制作了进城务工人员绿色通道醒目牌,给予进城务工人员最直接的案件立案、审理渠道。

    六是加强协调联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支持,加强了与劳动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金融及仲裁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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