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结合司法实务,从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加强审判业务管理、提升审判工作质效着手,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践行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注重将理论观念具体运用于司法工作实践,促进全市法院案件质量效率和法官执法办案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一、举办专题讲座,提升综合素质
三门峡中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结合审判实践,强化学用结合,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李志增院长先后为两级法院干警做了党性修养、廉政教育和法律实务专题讲座,中院分管刑事、民事审判的几位院领导也结合业务工作为全体干警进行了专题讲座,领导讲座对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综合素质、树立公正廉洁执法意识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中院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促使全院干警形成正观念、强素质、学业务、提水平的良好风尚。
二、实行问题案件听证,提高办案质量
三门峡中院从今年5月开始实行问题案件听证制度。两级法院对改判、发还重审案件,当事人反映强烈案件,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关注等案件,由两级法院相关办案人员召开听证会,共同查找分析被听证案件在事实及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审理程序、裁判结果以及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商讨案件妥善处理的途径。从刑事案件到民事案件,从立案、审监到执行案件,两级法院对筛查出的问题案件逐案进行分析听证。通过问题案件听证,增强了法官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两级法院的执法办案水平。
三、严格案件审限管理,提高办案效率
三门峡中院对各类案件从立案到分案、开庭、合议、撰写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裁判文书的审核、签发、送达、归档等各环节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使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时时刻刻绷紧“效率”这根弦。中院实行“临审限预警”和“超审限通报”制度。对临近审限未结的案件,向案件承办人发出“催办通知”,提醒承办法官及时结案。对超审限案件,将案件名称、所在庭室、承办人员、超限时间在全院公示通报。加大对超审限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多起超审限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使办案法官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就应受到责任追究的意识。对于在审限内办结的案件,对每个法官的具体结案天数也进行统计通报,以激励法官在审限内尽早结案,提高办案效率。
四、加大执行力度,重拳打击老赖
三门峡两级法院在今年6、7月份开展了“攻坚克难”集中执行行动。两级法院采取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对长期赖债户进行集中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重拳打击老赖,一批“疑难案”、“骨头案”得以执结。活动开展2个月,两级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836件,执行标的额88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日全市法院在省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及“执行开放月”活动,维护法律权威,树立诚信司法。
五、实行业绩量化考评,规范管理注重实效
三门峡中院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院实行干警业绩量化月考评月通报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全市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的干警业绩量化考评通报会,对中院量化考评结果进行总结讲评,肯定成绩,分析不足,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干警个人的影响力,把业绩量化考核结果作为对干警立功受奖、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实行业绩量化考评对干警形成了正确的导向、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使工作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三门峡中院审判质效评估在全省法院排名位居先进行列。
六、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激发干警工作热情
三门峡中院自今年9月份开始,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活动。活动参赛范围为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办案能手分月办案能手、季办案能手、半年办案能手和年办案能手,应具备办案数量多、办案效率高、办案效果好、无错案问责、无违法违纪等条件。通过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活动,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充分调动审判执行人员的办案积极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激励干警奋发向上,积极有为。
七、开展案件评查,规范司法行为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两级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案件评查、庭审评查、文书评查、卷宗评查“四评查”活动,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裁判文书和案件庭审“两评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监督指导。通过评查活动,评出合格和优秀,找出问题和瑕疵,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三门峡中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审判氛围,和团结向上、创先争优、比学赶帮的工作态势。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办案多、质量好的办案能手。院长、庭长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头办大案、多难案。两级法院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广大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公正与效率”意识、“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热情文明接待、依法高效审判的氛围逐渐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