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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十万拒不履行 执行行动“老赖”被拘

  发布时间:2012-12-04 08:39:17


    在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启动首日,湖滨区法院迅速行动,在辖区会兴镇上村将借款10余万元长达5年多躲避不还的“老赖” 张月勤“堵”在家中并予以司法拘留,此次活动首战告捷。

    2007年4月,刘志强向湖滨区农村信用社联社(下称农信社)贷款104000元,期限一年,张月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因刘志强、张月勤没有归还借款,农信社提起诉讼,湖滨区法院判决被告张月勤、刘志强偿还原告农信社本金及利息,逾期张月勤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农信社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二被执行人居住300余平方米的两层小楼,使用高档家具、高档电器。据申请执行人反映,二人共同拥有一台挖掘机,被执行人张月勤以前经常打牌,而且出手大方。由于由于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挖掘机长期在外地作业,致使执行人员多方寻找但一直找不到其下落,申请执行人也协助寻找,也不见其踪影,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此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开始后,执行法官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方将张月勤堵在家中,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经搜查,从其家中搜出了白金项链、手链、玉器手镯等贵重物品。经做工作,张月勤仍百般狡辩、拒不说明其家庭财产去向,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湖滨区法院遂作出对其拘留十五天决定,当场宣布拘留决定后立即送往拘留所予以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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