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中院实行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结对互助工作以来,办公室积极参与,身先士卒,率先开展结对办案工作,承办的2起民事案件和1起刑事案件11月全部审结,调撤率达100%,实现结对办案“开门红”。
一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党立新积极与民一庭沟通协调,主动承担2起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审理过程中,党立新率先垂范,亲自担任审判长,组织庭审,认真合议,对案件顺利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要求办公室同志珍惜机会,把办案过程作为弥补业务经验不足、提升综合素质、展示办公室良好形象的有效平台,以良好的执法办案形象和优质高效的执法办案工作,为全院结对互助工作做出表率。
二是倾注真情,耐心交流。承办案件后,承办法官发挥综合部门干警办案热情高、没有心理疲劳的优势,在认真全面审阅卷宗后,在庭审前即抓住一切时机,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当事人讼争焦点及各自内心症结所在,倾注真情,真心关怀,情法理有机交融,耐心引导当事人冷静理性对待争议,为庭审效果及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配合,悉心指导。在案件办理中,民一庭在合议庭组成及书记员配备等方面积极配合,在办案流程、办案技巧、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方面悉心指导,庭审后及时对庭审过程进行讲评分析,结案后及时帮助承办人全面总结案件办理中优点及不足,帮助结对办案人员尽快熟悉审判业务,提高办案水平。
四是主动回访,注重效果。案件办结后,承办人不是一办了之,积极采取主动回访等方式,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关注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生产生活状况及刑事被告人服刑改造情况,确保案结事了,实现办案最佳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