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陕县法院近日出台了九项司法措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一、确立“三个有利于”的审执原则。即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鼓励交易扩大内需、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切实保护企业发展,规范经济秩序。
二、加强立案审查与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审慎立案审理金融危机引发的案件,加强诉讼引导和法律释明,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平等行驶诉讼权利。
三、强化立案、审判、执行的统筹协调。通过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机制,审理阶段的“繁简分流”机制和执行阶段的“协作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促进商事纠纷迅速化解。
四、审慎采取保全执行措施保护企业发展。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对提供适当担保的企业,查封扣押时尽量以不妨碍其生产经营的方式进行。对因资产短缺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积极通过执行和解、设置担保、债权转股权等方式盘活资产,帮助其逐步恢复清偿能力。
五、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努力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
六、注重涉民案件的审判执行。强化民生意识,通过优质高效审理好民生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七、健全大要案报告和资不抵债企业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案件,及时向院长、审委会报告,特别重大案件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
八、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共同参与维护稳定建设大局。在党政机关统一领导下,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应对、妥善处理涉金融危机案件。
九、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拓展企业服务空间。利用多种形式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并建立与企业间的定期联络机制,帮助企业实现科学管理,引导其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