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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探索结对互助办案模式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12-12 09:02:07


    今年9月份以来,三门峡中院积极探索结对互助办案模式,优化了审判资源,激发了内部潜力,增进了部门间的交流与协作,在全院形成了审判执行和综合工作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截至目前,全院共结对办理案件12起,已办结9起,办结率达75%,其中民事案件调撤5起,调撤率达83%,远远高于省院绩效考核15%的目标值。信息、调研、宣传等三项综合工作,无论从稿件的数量还是质量,与前期相比均有大幅度的提升。

    一是明确结对互助的主体。将综合部门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务的审判人员和司法警察作为帮助办案人员,具体承担结对办案工作,并根据业务庭室具有审判职务人员数量和办案压力的大小进行结对。

    二是明确结对互助的原则。参与互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在确保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结对互助活动。综合部门审判人员要将做好本职工作与承担审判执行任务相结合,达到两促进,两不误。业务庭室分流一部分案件后,要利用空余时间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研讨,多撰写高质量的信息、宣传、调研稿件。

    三是明确结对互助的流程。互助部门负责人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定期确定需办理的案件和需要综合协调的信息、宣传、调研的题目,并及时将任务指定到具体的互助成员。同时,对于互助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案件和问题,应及时与受援部门沟通,或向业务分管院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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