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解读新《民事诉讼法》,帮助广大法官准确领会和把握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确保新民诉法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全面、正确、有效的贯彻执行。在法官自主学习、各庭室组织学习的基础上,12月27日,三门峡中院特邀河南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为市、县两级法院法官就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作专题讲座。
三门峡中院及基层法院近200名法官参加讲座,讲座由三门峡中院常务副院长李主臣主持。
宋旺兴副庭长对新增设的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证据采用规则、管辖制度、小额诉讼程序有哪些限制条件、特别程序制度、检察院可否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执行和解实践中,如何认定和解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以及由谁来认定等众多疑问等重点内容作了逐一解读,并不时地向听讲的法官提出问题,与听讲法官形成良性互动。
本次讲座将进一步加深法官们对新民诉法的理解和认识,为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审判实践中得到正确、全面、有效实施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