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下午,三门峡中院举行会议,隆重表彰三门峡中院办案能手。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志增为年度办案能手颁发证书和奖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主臣为第四季度办案能手发奖。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能,同时为激励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自2012年9月开始,在全院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活动。
为保证此项活动的规范开展, 三门峡中院制定印发了《三门峡中院关于开展办案能手竞赛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参赛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办案能手的条件、产生办法、奖励与惩处做出了具体规定。办案能手分月办案能手、季办案能手、半年办案能手和年办案能手,应具备办案数量多、办案效率高、办案效果好、无错案问责、无违法违纪等条件。会上,表彰了第四季度办案能手和年度办案能手。
自实行办案能手竞赛活动以来,审判执行人员工作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大幅度提升,受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极大地提升了三门峡中院的社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