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经湖滨区法院后川法庭法官耐心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欠薪老板承诺3日内支付农民工王刚抓欠款1000元。
2010年,陕县菜园乡北阳村农民王刚抓到一包工头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承包的工地干活,双方经结算,包工头2012年12月24日向王刚抓出具欠条一张,下欠王刚抓1020元。后包工头一直未付,王刚抓诉至法院。
为保证王刚抓年底前早日拿到欠款安心过年,受理案件后,后川法庭案件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由于在支付数额上发生分歧,庭前调解未果,法庭决定随即开庭。庭审中,承办法官坚持调解,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包工头承诺3日内支付王刚抓劳动报酬1000元,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临近年底,为保证进城务工人员早日顺利拿到劳动报酬,湖滨区法院在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开辟诉讼“绿色通道”,积极把握好2013年1月1日起新民诉法实行的契机,对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拖欠进城务工人员案件,适用一审终审,同时加大对此类案件的调解和审理的力度与进程,快速高效地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无拖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