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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被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3-01-18 09:41:46


   近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河南省爱卫会授予“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多年来,在省、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提升机关形象、保护干警健康、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逐步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狠抓日常督促检查,先后投入十万余元,全面提升环境设施的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法院整体形象,爱国卫生工作持续、有序、稳步推进,有力促进了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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