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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真是我们企业的靠山和卫士啊!”

湖滨区法院千里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3-01-21 14:44:06



    “感谢感谢,感谢法院,法院真是我们企业的靠山和卫士啊!”1月16日,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和员工代表6人,手捧上书“人民法院为人民,企业卫士保企业”的锦旗赶到湖滨区法院,紧紧握住常务副院长赵光辉的手,连连感谢该院大力执行为企业挽回百余万元的经济损失,感谢法院执行人员“心系企业、不畏艰难、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2005年,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现为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冶炼厂)为购买金精粉,向河北宽城县一家金矿支付预付款120万元,后因金矿不履行交货义务,金矿在冶炼厂多次催要下2007年2月退回10万元,剩余预付款拒不退还,引发纠纷,冶炼厂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10月,湖滨区法院判决金矿返还冶炼厂预付款110万元及利息,双方均未上诉。2008年,冶炼厂向湖滨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执行员及时将执行通知书送达金矿,限期履行,但逾期金矿既不履行也无回音,电话联系不通。执行员遂奔波千里之外位于深山沟里的金矿了解情况,准备见机采取措施。经了解,矿区很大,该矿从采矿、破碎、提炼到精选设备齐全,有职工近千人,但由于金矿品位不高,企业管理混乱,外欠账比较多,职工工资尚不能全额发放,经营者也多次变换,导致外欠账不能归还。针对此情况,执行人员和该矿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交谈,但负责人表示“新官不理旧账”,执行人员要对其金精粉进行扣押,遭到矿里职工的暴力阻拦。执行员撤离后,到银行扣划该矿存款31万元,并将其账户冻结。

    2009年,该矿被宽城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兼并后,以该矿资产为注册资本金又成立了新的公司。2012年,执行人员再次到该矿执行时,依法将两家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在扣划了两公司在银行存款10万元后将其账户冻结。执行人员锲而不舍持久执行的工作作风,使被执行人感到了压力,同时又很受感动,对欠款多年感到内疚,主动和冶炼厂达成了和解协议,将车辆折抵折合加之支付现金共计支付冶炼厂款项69万元,最近已全部履行完毕,这起案件圆满执结。

    针对涉企欠款执行案件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辖区经济发展,湖滨区法院去年以来大力开展了“涉企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同时积极开展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截至目前已执结涉企案件2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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