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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三项措施”推进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3-01-23 09:58:05


    为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增进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了解、支持和监督。2012年以来,义马市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公开审判体制机制,通过“三项措施”推进“阳光司法”, 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拉近了法院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距离,取得了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实现了法院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任与和谐。

    全面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根据中院安排组织审判业务骨干、人大代表、律师对兄弟法院裁判文书交叉评查,开展观摩庭(示范庭)评查16次。各审判业务庭自查,审委会委员重点评查,同时,按照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考评内容及评查标准,每月对各业务庭所结案件进行评查,共评查裁判文书1032件。

    运用审判管理系统扎实推进“网上办案”工作。认真推行网上立案、分案、排期开庭、合议、结案以及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并对系统中流转实行控制, 2012年共立案1206件。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执法监督员旁听庭审观摩;全年选择48件社会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积极推行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全年裁判文书上网公布2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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