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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法院法官刘振华被授予 “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3-02-19 15:04:08


    2月16日,在省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第十五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树茂宣读表彰决定,授予灵宝市法院故县法庭庭长刘振华 “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刘振华同志现任灵宝市人民法院故县法庭庭长,他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8年,总结了多种调解工作法,他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以对人民群众的质朴情感和对司法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誉。近年来先后荣立河南省高院二等功、河南省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首届百佳调解之星、河南省优秀法官、三门峡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2009年6月,作为三门峡市两级法院唯一代表到河南省参加全省调解讲师团巡回授课,并以优异成绩获河南省高院通令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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