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滨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强制执行各项措施,有效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共执结各类案件466件,执行标的5000余万元,执行案件和解率达65%,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少了社会对抗,增加了和谐因素,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局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执行工作再创佳绩。
去年以来,该院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了“克难攻坚”、“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和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等集中执行活动。在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同时,通过采取媒体曝光、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等措施,打压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敦促其自觉履行。活动中,共公开曝光被执行人62案次,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高消费12案次,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215案次;司法拘留36人次,罚款111万元;对3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注重和谐执行。如杨吉厚申请执行山西一家铝业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自觉分批履行债务265万元;王满仓申请执行张某一案,被执行人自觉分批履行债务16万元;刘素云申请执行某村民委员会拖欠修路款一案以和解方式解决,11万修路款得到保障。